校工会(妇委会)工作职能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23-04-28

1.认真贯彻《工会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障法》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。

2.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科学决策,密切联系群众,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
3.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为党育人,为国育才,为人师表。

4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,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水平,作到组织健全,任务明确,办好“职工之家”。

5.组织好群众性的、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、体活动,丰富和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。

6.办好职工集体福利,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,参与调节劳动争议。

7.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教育、引导女教职工、女大学生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针对女教工的特殊问题,做好保护工作。

8.宣传、表彰妇女先进典型,做好“巾帼建功”、“最美家庭”等评选表彰活动,引导女教职工创先争优,岗位建功,岗位成才。

9.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好工会财产。
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

主席信箱:25622378@qq.com     职工意见箱:52673323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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