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分工会:
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工会工作,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展,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,激励会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,为创建和谐校园做贡献,依据年度工作计划,校工会决定在全校会员中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:
1、 爱岗敬业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关心职工,助人为乐。
2、 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带头参加、组织、支持工会各项活动。
3、 关心工会组织,热心服务职工,较好的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4、 代表学校或分工会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二、 评选要求:
1、 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会积极分子工作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2、 各分工会将推荐工会积极分子人选需填写《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(一份),写明简要事迹,分工会主席需签意见,盖支部章后于12月10日前交到校工会。
附件: 1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
附件: 2 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
校工会
2016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