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工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17-06-21

学校各分工会:

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工会工作,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展,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,激励会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,为创建和谐校园做贡献,依据年度工作计划,校工会决定在全校会员中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评选条件:

1、 爱岗敬业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关心职工,助人为乐。

2、 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带头参加、组织、支持工会各项活动。

3、 关心工会组织,热心服务职工,较好的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
4、 代表学校或分工会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
二、 评选要求:

1、 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会积极分子工作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
2、 各分工会将推荐工会积极分子人选需填写《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(一份),写明简要事迹,分工会主席需签意见,盖支部章后于12月10日前交到校工会。

附件: 1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

附件: 2 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

校工会

2016年11月24日
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

主席信箱:25622378@qq.com     职工意见箱:52673323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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