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妇联、高校妇委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“巾帼志愿服务行动”推进大会精神,进一步深化“巾帼志愿服务行动”,推动巾帼志愿服务社会化、组织化、专业化、常态化发展,按照市妇联党组要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实施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妇联、各高校,要将“巾帼志愿服务行动” 作为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,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力抓手,切实纳入全年重要日程,加强组织领导。按照所上报队伍的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长,认真组织实施,抓好服务落实,切忌走过场、走形式。要将“现代女性大讲堂”活动融入巾帼志愿服务行动之中,充分整合区域资源,重点深入社区、村屯、机关、企业、学校开展巡讲活动,确保年内每个社区(村)举办大讲堂不少于1期。
二、做好督查考核,确保活动落实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妇联、各高校,要对服务队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,通过上报信息、实地走访、定期调度、听取汇报、查阅档案等方法,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及效果,同时,因地制宜,做好工作指导。要按照《关于在全市开展“巾帼志愿服务行动”的意见》要求,切实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,建立完善巾帼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,探索建立服务登记、服务时间储蓄、星级志愿者评定、志愿服务绩效评价制度,调动巾帼志愿者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品牌。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活动的文字、影像资料要作好登记、留存,年内,市妇联将进行抽查、检查,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及时上报信息、总结,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
各地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行动、举办“现代女性大讲堂”的信息、图片要及时上报市妇联宣传部,6月10日和10月30日前要分别上报半年、全年巾帼志愿服务总结。要大力宣传巾帼志愿服务行动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各县市区、开发区妇联,每两个月要在驻长媒体(吉林日报、城市晚报、新文化报、长春日报、长春晚报等)上刊发至少一篇关于开展“巾帼志愿服务行动”或举办“现代女性大讲堂”的新闻报道,市妇联将指派专人做好跟踪整理和归档留存。
长春市妇女联合会
2013年3月15日